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天明发电公司1、2号机组化学、除灰、脱硫等系统运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474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四川天明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西南距江油市区规划边界直线距离约13km,距江油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20km;双河镇位于厂址以西约3km。一期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1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06月30日投产发电,2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08月31日投产发电。
2.2名词定义
运行:指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起停、监视、调整,通过合理的运行方式保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各项参数能满足主机需求的运行状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连续运行。它包含了对系统、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操作调整,按要求启动或者停止设备运行,系统或者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在运行期间或者备用、检修期间所有的运行工作。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标段的范围为四川天明发电 化水、除灰脱硫、全厂暖通、生活污水等系统及以上所属范围内的电气系统、仪表及控制系统、工业水、生活水、暖通、照明、消防等设施的运行管理。它包含但不限于对服务范围内系统的定期巡视、系统启停操作、设备定期切换操作、应急事故处置、缺陷上报、缺陷验收、电气停送电操作、设备摇绝缘,石子煤转运、生产钢瓶转运、灰库放灰等工作。具体运行范围及界限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附件1:《运行服务范围及接口界限划分》。
2.4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约22个月,暂定为2020年10月01日开始至1号机组168h试运后1个完整年度结束(合同履行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有同类项目运行管理经验1年及以上,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至少须具有两个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力发电机组辅机设备日常运行的业绩(每个业绩服务期限一年以上,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化学、除灰、脱硫系统中任意两个系统)。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
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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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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