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集团 (中国风电集团)
惠来县鳌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招标编号:0773-2040GNOBHWGK2274 )
受浩泰新能源装备 委托,就协合新能源集团 (中国风电集团)惠来县鳌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2、 招标范围
招标设备包括:
设备名称 |
主要型号规格要求 |
招标容量 |
计划交货期 |
光伏组件 |
单块组件峰值功率400Wp及以上 |
100MW |
具体见排产通知 |
备注: 本项目供货范围包含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现场及保险费、专用工具、随机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 |
3、 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组件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2 满足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3.3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单个项目10MW及以上电池组件的供货经验;
3.4 投标人所供单晶硅双面发电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质保期不少于10年;
3.5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6 投标人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名,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纸质一套(纸质版须盖章),扫描电子版一份。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供货业绩及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