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驻贵港某部副食品供应
资格预审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我部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
1.2项目编号:ZZGJ2020-G3-0070 1.3项目概况:驻贵港某部队公开招标2020-2021年度副食品采购供应商,服务期1年,项目分为四个分标:A分标:蔬菜类; B分标:猪肉类; C分标:禽肉水产冻品类; D分标:调料干货水果类。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同时,要求公司或 在广西本地经营1年(含)以上且在贵港本地必须具有经营场所。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各分标须在当地具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其中 C分标(禽肉水产冻品类)须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冷藏库等设施。 2.6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2.7根据招标人上级文件规定:同一家供应商连续供应同一单位不得超过两年。本项目不接受已与招标人签约,并且正在供应副食品的供应商投标。 2.8投标人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配送的副食品具有质检报告、禽肉类能出具地方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9经营记录良好,经营期内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承诺书》)。 2.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2.11财务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2)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及纳税银行汇款单) 2.1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获取 4. 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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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