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风电机组塔筒采购(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FD-SB202017D)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风电机组塔筒采购(第二批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I 标段; (002)II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I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002II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8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规划容量为300MW。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场址距离长乐海岸线32~40km处,水深39m~44m,场址面积32.1km²。本风电场总装机规模300MW。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MW。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拟分批次采购风电机组塔筒设备,目前已完成首批100MW共14台套塔筒设备采购。本次采购为长乐A区项目第二批次200MW共23台套塔筒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
(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主要包括两个标段塔筒的原材料采购、塔筒的制造(含基础顶法兰、内附件(不含东气10MW风机塔筒底塔电气设备平台)、塔内电气件及电缆的敷设安装、底塔风机电气设备的安装等)、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以及现场配合买方组织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投标人应根据厂家设计图纸、文件列出所供货物的详细清单。
(2)标段划分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第二批次风机塔筒采购招标共分2个标段采购:
I标段: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7台套8MW风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5台套10MW风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
II标段: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6台套8MW风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5台套10MW风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对两个标段供货数量及型号进行适当调整,按投标报价执行。
2.3 交货批次和进度和地点
两个标段同时供货,从2021年3月份开始供货,每个月供5台套。
要求交货需均衡,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时间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招标人提前5个月书面通知交货。
交货地点及交货条件:车板或船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的风电场施工海域附近码头或机位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船)板上将货物卸到码头或其它地点。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4 塔筒交货状态
所有塔筒底塔应竖直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 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的D1,D2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①近5年具有至少100台套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
②具有至少1台海上或者潮间带4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就上述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5日17时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