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4/037-20282
一、招标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武汉地铁7号线所需钢材材料,本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投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北延(前川线)工程第五标段土建工程由两站两区间组成,分别为:腾龙大道站、巨龙大道站、腾龙大道站~巨龙大道站区间、巨龙大道站~汤云海站区间。
腾龙大道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共设4个出入口、2组风亭及1个安全出口。外包总长255m,标准段总宽21.1m,站台宽度为12m,长186m,车站埋深约16.81m。腾龙大道站~巨龙大道站区间线间距为13.0~16.2米,线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为500m。区间右线全长1090.523m,左线全长1486.830m,均采用盾构法施工,隧道覆土厚度11.4~38m。巨龙大道站为地下三层站台宽度13m的岛式车站,设单停车线。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及一个预留出入口,3组风亭,10个安全出口(兼消防救援)。车站主体结构外包总长734m(明挖段车站长389m,暗挖段345m),外包总宽23.3m(有效站台中心处),站台计算长度186m,站台宽13m。巨龙大道站~汤云海站区间线间距为10.64~16.69m,线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为450m。区间右线全长2254.200m,左线全长2257.369m,均施工工法为盾构法,结构覆土11.81m~26.54 m。
2、招标范围:现场交货价。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等边角钢 | Q235B,L200*20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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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等边角钢 | Q235B,L160*16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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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等边角钢 | Q345,L200*20 | 吨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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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等边角钢 | Q235B,L160*100*14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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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字钢 | I18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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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字钢 | I22a | 吨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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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钢板 | Q235B,10mm | 吨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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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钢板 | Q235B,12mm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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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钢板 | Q235B,14mm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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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钢板 | Q235B,20mm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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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焊管 | Ф33.5*3.25mm | 吨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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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无缝钢管 | Ф76*6mm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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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缝钢管 | Ф108*6mm | 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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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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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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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暂估数量仅供投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结算量在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进行发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材料到达现场后,以需方过磅数量为准),价格按合同约定计算。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2020年9月16日,具体时间根据武汉地铁7号线项目部施工时段具体确定。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钢材品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
6.1.1、《热轧钢材》GB-T 706-2016
6.1.2、《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
6.1.3、《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2010
6.1.4、《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6.1.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
6.1.6、《钢材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101-2017
6.1.7、《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2018
6.1.8、《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
6.2、资料要求:每车钢材进场同时将质量证明资料提供。提供资料一式五份,随货交给需方验收人员。提供的资料为:所供钢材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供品牌为第一次供应时)、每批交货的钢材应附有证明该批钢材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资料应加盖供方红章。若无产品质量证明书,所送钢材不予接收。
6.3、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且建材取样送检工作应符合武汉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有关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产量超过5万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高铁、市政、地铁等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4日17:00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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