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7009-20109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 成都天府绿道二期工程项目部因项目施工需要,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公开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成都天府绿道二期工程是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东、西片区)一期、(南片区)二期C区地块,施工范围为接待寺立交至江安河北段绕城高速公路内侧;该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7-510100-77-03-197063】FGQB-5175号、川投资备【2017-510100-77-03-197055】FGQB-5158批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84号、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85号,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GB/T14902-2012相关要求。
7、其他: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竞标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25公里。竞标响应人应提供近3年内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C30普通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1份。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但承诺品牌必须与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应提供(2017年至2019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数量在15000立方米在或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履约信用要求:竞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竞标响应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对竞标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