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 关于桂平市产业园区服务及就业培训中心项目工程监理(GGZC2020-C3-50147-SHZH)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GZC2020-C3-50147-SHZ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须知第6.6.2条(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⑥供应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⑦供应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在职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更改为:“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供应商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供应商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商务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⑥供应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⑦供应商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在职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更改为:“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供应商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供应商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技术文件/2、人员配置“需提供项目组成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现改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材料复印件”。
更正日期: 2020年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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