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盐田缉私犬基地(原培训基地部分)搬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8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0-QC0125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盐田缉私犬基地(原培训基地部分)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158,72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58,72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的业务需求,负责把采购人指定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空调、配电设备、办公设备)拆装卸、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搬、安装等所有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投标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