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95/17-SG-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 相关技改工程栾城供热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工业供汽及热网首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
概况: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 栾城供热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工业供汽及热网首站工程采用供给栾城区蒸汽(常年)及供热季热网水方案,工业供汽由裕华1、2号机组热再抽汽经减温减压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5/17-SG-0301 | 栾城供热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工程供汽及热网首站工程 | 栾城供热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工程供汽及热网首站工程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栾城供热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工程供汽及热网首站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须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火电供热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合同业绩清单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主要信息。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任何合同被解除。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1 17:00到2020-08-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1 17:00到2020-08-18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