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20年08月16日 11时44分01秒
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发电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对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类型 |
容量 |
数 量 |
1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灯光站内使用) |
400kW |
2台 |
2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航站楼内使用) |
1000kW |
2台 |
3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1#开闭所内使用) |
1000kW |
1台 |
4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1#开闭所内使用) |
800kW |
1台 |
5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2#开闭所内使用) |
1000kW |
1台 |
6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综合服务中心使用)(待定) |
120kW |
1台 |
7 |
柴油发电机(湛江机场员工宿舍楼)(待定) |
120kW |
1台 |
总计 |
9台 |
注:以上6项、7项标注待定的2台柴油发电机,业主保留采购或取消采购的权力,本次需报价,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需综合考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109 万元
2.4交货地点
运至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施工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交货期
2021年3月1日前开始到货,6个月内完成全部到货与安装,即2021年9月1日前完成所有到货安装。
具体到货和安装调试工期服从业主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被制造商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1.3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含)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3本次招标不接书(原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备注: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先在 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进行具体项目登记(已登记可忽略),详情可致电020-288660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4日10 时30 分,地点为 第06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