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旦斗寺危岩体抢险加固保护及比丘阿吉达殿、三贤者殿
挡土墙维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旦斗寺危岩体抢险加固保护及比丘阿吉达殿、三贤者殿挡土墙维修工程监理 已由国家文物局及海东市财政局 以文物保函【2018】1170号文及东财行字【2020】2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2019年度国家文物保护第二批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并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8-31 09: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 四楼3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子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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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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