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柯坪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柯发改字【2020】128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柯坪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EPC)(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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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牵头人为施工单位。(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 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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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0时00分至2020年08月18日 2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政府网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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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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