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公告信息
LHSCDQ03343
炼化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框架采购
公开招标
直流电源系统
1批
订单签订后60日内,具体交付日期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炼化公司下属单位所在地(海南东方、广东惠州、宁波大榭、河北黄骅、山东滨州等,详见招标正文)
企业自筹
100%
本次招标为二级集中框架协议采购,协议适用于招标人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待具体项目资金批复后才可通过订单方式进行采购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提交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注册资金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 投标人必须提供连续近三年(2017-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否决。 (6) 投标人必须是直流电源系统产品制造商,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本厂产品(提供工厂大门、厂房、主要生产制造设备彩色照片)。 (7)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涵盖标的物)、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OSH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等同。 (8)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50Ah及以上直流电源系统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9) 投标人在国内具有不少于5年的直流电源产品正式商用经验,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前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 (10) 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在炼油及石油化工行业,直流电源系统供货业绩不少于50台。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应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否
2020-08-07 到 2020-08-13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为线下付款,付款凭证上传系统(汇款摘要中请务必注明: LHSCDQ03343/01直流电源系统标书费),招标人确认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CA证书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CA证书,以免邮寄时间耽误投标,如注册、在线投标、CA证书办理功能支持有疑问可联系400-928-2020。
2000.0元
2020-08-28 10:00:00
2020-08-28 10:00:00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