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惠州热电厂粉煤灰、渣等销售项目公开招标(第1标段),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4470,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渣等的运输,保证粉煤灰、渣等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预计销量:粉煤灰17.5万吨,渣2.5万吨,石子煤2000吨。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
粉煤灰约10.5万吨、约渣2万吨、石子煤约0.17万吨 |
第2标段 |
粉煤灰7万吨(已销售) |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
注:投标人只能投第1标段。
合约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3.2.1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供具备年销售或使用5万吨及以上粉煤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购销数量、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等信息、购销发票等);
3.2.2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交2项粉煤灰销售或购买合同业绩(合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购销数量、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等信息);
3.3、其他要求:
3.3.1财务状况要求三年内为非亏损企业,提交2017年、2018年、2019年税收完税证明。
3.3.2具备粉煤灰1.5万吨及以上的封闭储存(指:封闭罐(船)装储存、封闭建构筑物储存)能力,须提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与本项目同期的或长期的合同等;第1标段、第2标段不能同为一个存储证明。须对预中标单位封闭储存能力实地考察。
3.3.4运输工具要求: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或海船的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或船运企业所签订的与本项目同期的或长期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意向书。
3.4项目不允许分包;
3.5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8-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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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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