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大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受湖北交投智城发展 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大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 第四章 投标的方法、步骤及标准: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中: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这条: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出具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就不用提供资信审查后的投标担保函?
答:是。
二、 投标价格(P13 第16条第5款):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人工等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采购合同(P20第二条第1-3款)合同上约定:在签定合同前根据产品特点,会有不周的定价周期。
问:产品的定价周期是固定还是按产品属性的不同,有不同的定价周期?
答:本次投标统一按照固定的定价周期。
三、 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构成中有分项报价表这项内容,但文件中未提及明确的产品需求,投标文件组成中也无此项表格要求。
问:我们需要按自己的产品做一份分项报价吗?
答:不用做。
四、第四章第一条本次项目报价依据以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价格为参考,以综合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增值税税费)
问:我们是按照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的零售价价还是批发价报综合折扣率?
答:按照零售价报综合折扣率。
本澄清答疑在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 和 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答疑!
湖北交投智城发展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