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一级房地产估价)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或在国内任何省市被限制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8、投标人没有在赣州市因电子考勤连续2个月以上不合格被通报,否则从下发文件之日起限制其通报连续考勤不合格月数相应期限的投标资格。9、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了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10、投标人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
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投标:①投标人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②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③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监理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2、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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