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浙江缙云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水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6/028-2012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浙江缙云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缙云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境内,上库地处缙云县大洋镇漕头村方溪源头,下库坝址位于方溪乡上游约1.9km的方溪干流河段上。
工程属大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2、招标范围:水泥。
3、采购数量:总计60000吨,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 | PO42.5 | 吨 | 56000 | 浙江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或项目现场代表指定地点。 | 品牌参考:宜采用红狮、虎山、尖峰、万年青、海螺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产品,且要求原产地生产。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4000 | ||
合计 |
| 60000 |
??? 说明: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按月度分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7、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8、品牌参考:宜采用红狮、虎山、尖峰、万年青、海螺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产品,且要求原产地生产,水泥生产厂采用旋窑生产工艺,其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的要求,近5年(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低碱水泥(水泥碱含量(Na2O+0.658K2O)≤0.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采用旋窑生产工艺,水泥熟料年生产能力在60万吨及以上,必须持有水泥生产行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还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必须具有水泥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比如市政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桥梁工程等)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
5、财务状况: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且同一生产厂商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不得超过三家,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