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天台山大瀑布景观工程和天台县金庭湖环湖绿道景观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
超高层高速升降客运电梯及辅助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011/028-20251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为天台山大瀑布景观工程和天台县金庭湖环湖绿道景观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的总承包方,应项目需要,采用本项目工程款,对天台山大瀑布景观工程和天台县金庭湖环湖绿道景观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超高层高速升降客运电梯及辅助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
2. 招标范围:包括天台山大瀑布景观工程和天台县金庭湖环湖绿道景观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超高层高速升降客运电梯工程3台垂直电梯及其辅助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质保期内的缺陷处理、保修以及维修、后期服务等工作。其中,设备安装工作包括前期技术咨询、现场综合条件的踏勘核实(含基坑、井道、门洞、顶层层高、机房等部位的规格尺寸)、图纸的优化设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至取得特种设备检验验收合格证书、向招标人移交设备及完整资料、人员培训等全过程工作。
3. 承包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供货到场、包设计安装调试及培训、包验收通过、包96333联网、包三年售后免费质保。
4.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招标人发出排产通知后的150日历天内,中标人应确保电梯及相关设备的按期到货,满足招标人对电梯安装时间的要求。具体时间中标后另行书面通知。
5. 安装时间:电梯安装时间暂定为中标人应在进场安装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电梯安装不得影响相应工程其他工作面施工及验收计划。
6. 交货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台州市现行规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满足“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投标人是经销商投标的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
2. 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3、安装维保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4.提供制造商近五年来在浙江地区高速电梯项目(速度≥3.0m/s)的销售业绩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经销商与有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为本项目牵头人,对本项目电梯设备供应及电梯安装承担主要责任,必须满足上述第1、2、4项资质要求;安装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上述第3项资质要求。
6、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 07 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