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的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先行启动区-吴江区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芦墟片区164 区块(浦南路以西) 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0]189、225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 (苏州市吴江区 2019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
b.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8月17日13:3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 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