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昊盛煤业 石拉乌素煤矿110kV变电所
供电能力扩容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017095)
国信 (下称招标代理)受内蒙古昊盛煤业 (下称招标人)委托,对内蒙古昊盛煤业 石拉乌素煤矿110kV变电所供电能力扩容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该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注册所需资料详见该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的提示。
1.招标范围、服务期及服务
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指标为系统整理和分析矿井供电负荷,对供电负荷进行预测,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远景水平年为2030年;设计范围包括110kV变电站主变、110kV变电站10kV供电系统,设计内容要求如下:
(1)依据供电现状分析,编写《石拉乌素煤矿矿井供电系统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矿井供电系统概况、供电系统改造方案及方案比较、 供电系统及设备选配、土建工程设计、安装工程设计、投资估算。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2)编绘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①工程总平面图;②电气主接线图;③电气平面布置图;④土建工程施工图。
(3)施工图设计、配套土建、安装、设备技术规格书编制、竣工图、运行技术条件等。
(4)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
(依据110kV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负荷预测数据)
1.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及报审工作。
1.4 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承揽的项目中,无骗取中标、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况,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2.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 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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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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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