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项目智能化及安防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档案馆及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项目智能化及安防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宁发改投资 5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宁市档案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合同估算价:2038.29万元。
2.6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为:该工程全部智能化及安防工程,包含弱电配管工程、弱电系统、消防弱电系统、室外弱电进线预埋管工程、室内外安防系统等进行设计。
采购内容为:该工程全部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所需的设备及材料。
施工内容为:该工程全部智能化及安防工程,包含弱电配管工程、弱电系统、消防弱电系统、室外弱电进线预埋管工程、室内外安防系统。详见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管理责任明确,合理分工。
3.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项目发包人、项目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7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项目相关图纸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20年 8 月 1日 00 时至 2020 年8月5 日 24 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0 年8月31日 09时00 分,地点为: 西宁市 四 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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