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能源综合应用暨甲醇经济示范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甲醇能源综合应用暨甲醇经济示范区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审批处 ,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 受兰州国信环境能源科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24565.56万元 。
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 其中生产装置包括储罐区、泵房、汽车装卸场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综合动力站、戊类仓库/三修车间、甲类仓库、室外管架;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综合楼、门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醇基燃料100万吨/年, 其中醇基燃料70万吨/年,热能型醇基燃料30万吨/年。建设加注站一座,内设2套50m³阻隔防爆撬装加油装置。项目用地面积 92666.8㎡ ,建筑面积9448.06㎡。工艺方案: 采用管道调合与储罐调合相结合工艺。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工艺包 及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吹扫、试压、试车,以及满负荷性能考核。此外,还包含建设工程报批用的设计专篇和化工生 产装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报告以及配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优化及后续报批评审等全部服务内容 。
2、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依据区域建设计划分部实施 。
3、设备采购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及运营所有物资的采购和保管等,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安装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项目验收交付时须满足所有运营需求,项目建成后试运行。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全面负责。
建设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08月31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 内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 。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 5.2.施工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 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化学工程师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
7.联合体投标人和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各自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须提供劳动监查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9.投标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 。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担任。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联合体的主体责任及联合体的连带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11.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0年0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0年08月05日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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