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青鹃山生态园暨鱼菜共生科技生态馆项目单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
青鹃山生态园暨鱼菜共生科技生态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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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水财源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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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天水市经济发展投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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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申请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
预算金额 |
800万元 |
采购内容 |
科技生态馆的设计、施工和花卉蔬菜等配套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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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单源采购供应商 |
山东艾维农业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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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源采购 相关规定 |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规定: 4.4.1单源直接采购 单源直接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采购标的只能从某处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 ——生产经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采用其他方式且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采购。 ——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 ——向某供应商采购符合保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或企业核心利益,或者有利于实现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采购。 ——采购金额小,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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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从天水财源实业 提供的资料来看: 1.公司围绕项目具体需求,经过一年多在全国范围内的充分调研考察,多种方案比对和筛选后,认为鱼菜共生和气雾栽培复合种养模式在其先进性、科学性、经济性及可持续发展方面性价比最高,能够满足青鹃山田园综合体总体定位要求,达到青鹃山田园综合体筹建现代化科技生态园的标准。 2.该复合种养技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节水、节能、有机高效、零排放、一二三产融合的项目要求,并能达到多功能集约化的新型生态模式。 3.该项技术由山东艾维农业科技 开发,并持有鱼菜共生和气雾栽培等相关核心专利技术。 综上所述,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19之规定,满足其4.4.1第一款,建议对该项目进行单源采购,由山东艾维农业科技 具体实施。 建议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充分调研其他地区,了解合理的市场价格。
组长 :王戈博 日期: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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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王弋博 |
天水师范学院 生物系 |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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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良芳 |
天水师范学院 电信系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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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多 |
天水市长城开关厂 |
工程师 |
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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