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2020年岘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靖县2020年岘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永靖县2020年岘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本项目
(4)招标内容:永靖县2020年岘塬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刘家村、姬川村、马路塬村及尤塬村。项目区建设规模为442.04hm2 。项目主要涉及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 个月 。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有2项以上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拟派驻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须提供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是否拖欠的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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