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黄大铁路公司2020年6月智能移动照明灯塔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20431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范围包括智能移动照明灯塔、汽油机照明灯具等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智能移动照明灯塔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东营站 |
2 |
汽油机照明灯具 |
套 |
2 |
东营站 |
|
3 |
智能移动照明灯塔 |
台 |
3 |
肃宁 肃宁北站 |
|
4 |
智能移动照明灯塔 |
台 |
3 |
原平 原平南站 |
|
汽油机照明灯具 |
套 |
2 |
原平 原平南站 |
(1)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使用单位需求交货;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报价为到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且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不少于3份智能移动照明灯塔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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