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中车物流 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株洲中车物流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623- 2085N1115091
2.2 设备名称:电动叉车
2.3 数量:第一包:电动多向前移式叉车2台,
第二包:电动前移式高位叉车2台,电动托盘搬运叉车4台;
2.4设备用途:本设备主要用于株洲中车物流 物流园区的物料搬运、装卸、堆垛。具体采购范围、数量和技术条件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第一包:合同签订后 130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第二包: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6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3.2 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含叉车)]。
3.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生产或销售过类似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叉车,投标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23 日至2020年 7 月 31 日,在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支持电汇转账购买,若为电汇转账,则应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4.1.1招标文件款接收账户:(请注意该账户与保证金账户的区别)
开户人: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800080833102020(如果是长沙银行账户,请转子账户:600700175)
注意:请在汇款转账时在附言或备注栏内注明“招标编号:”
4.1.2所附完整信息内容包括
(1)潜在投标人名称: |
(5)招标文件接收电子 |
(2)制造商名称: |
(6)银行汇款回执 |
(3)联系人: |
(7)招标编号: |
(4)联系 |
(8)参与包号: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13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指定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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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