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3-20012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西安渼陂湖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西安渼陂湖水系生态区(一期)西区水利水系及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一标段湖区基础工程所用的商品混凝土,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安渼陂湖工程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玉蝉镇。项目当前施工任务为西安渼陂湖水系生态区(一期)西区水利水系及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一标段湖区基础工程,包括锦绣沟湿地、湖区工程、驳岸工程,水处理等所有工程内容。湖区分布有岛屿和湿地,湖底高程411-412m、坡度0.1%,湖蓄水面高程413m。湖底采用黏土防渗,厚度1.0m,压实度0.95,防渗层上覆盖0.3m厚种植土。驳岸形式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湖内岛驳岸,采用混凝土挡墙,高度2.65m。第二种景石及草坡驳岸,边坡采用原土料夯实,压实度0.9,边坡坡比1:3,坡面铺设草和景石。第三种石笼驳岸,采用宾格石笼,宾格材质为合金钢丝,规格为1×1×1m,箱体采用网孔为90×120mm蜂巢式网型,石料采用粒径大于网孔1-2倍以上,无风化,无锈蚀坚硬石料。锦绣沟湿地为原河道改造工程,长度约2500m,宽度80m,河岸两侧分布有植草袋驳岸、石笼驳岸,毛石挡墙驳岸,河内有木桩驳岸,驳岸两侧为湿地范围,种植水生植物。
2、竞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西安渼陂湖水系生态区(一期)西区水利水系及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一标段湖区基础工程施工所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020年8月起 | 50.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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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020年8月起 | 2821.55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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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2020年8月起 | 1261.24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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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020年8月起 | 1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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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2020年8月起 | 1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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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020年8月起 | 1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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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2020年8月起 | 1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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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2020年8月起 | 1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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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55 | m3 | 2020年8月起 | 1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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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F200W4C25 | m3 | 2020年8月起 | 364.00 | 鄠邑区玉蝉镇玉蝉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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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m3 |
| 509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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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竞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供货品种、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竞标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本次竞标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中标单位初步按1-2家考虑。投标人以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出版的2020年第5期《陕西工程造价信息》西安地区同规格商品混凝泥土价格为基准按照优惠比例进行下调。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手续完成之日起 60天内支付该期材料结算款75%,全部供货结束,依据采购方通知在最后一次结算完成之日起90天内支付到结算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不计息一次性支付。在采购期(合同执行期)内,如遇市场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砂石骨料、粉煤灰等)价格大幅变化导致混凝土价格浮动超过±5%,买方依据《陕西工程造价信息》西安地区商品混凝土同规格价格对超出部分同比例调整;价格变浮动不足±5%不予调整。
超范围调价公式:最终价格=合同供货价格*{1+[结算月信息价-基期信息价格(1±5%)]/基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为2020年第5期《陕西工程造价信息》西安地区信息价。
(2)、交货时间:(约2020年8月-2021年5月),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和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3)、交货
4、技术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投标人对此负责。投标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运输符合国家和行业通行的规范和技术条件。
(2)、投标人保证其所采用的材料符合以下标准: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和《白色硅酸盐水泥》GB2015的规定。
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
粗集料:碎石、卵石应符合GB/T 14685的规定,重矿渣应符合YB/T4178的规定,轻集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砌块最小壁或肋厚度的2/3,且不大于35mm。
掺合料: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规定,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或IC/T474的规定。
拌合水:混凝土拌合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3)、投标人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规定的等级标准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要求,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及其他规范标准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4)、商品混凝土配合比
①、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和现行标准中规定,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耐久性、良好的施工和易性及适宜的塌落度标注,同时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执行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优选材料并进行试配;混凝土拌合物要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水泥含量,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以《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为准。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5)、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计算,总期限【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①、投标方所使用的砂石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全部原材料,必须坚持三证(合格证、材质证、准用证)齐全,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 投标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骨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②、同时投标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外加剂等造成环境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投标方承担因此给工程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③、商品混凝土的强度要求。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④、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中的约定。
⑤、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工艺的要求,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⑥、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要求。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规定及相应规范的规定。
⑦、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规定。地下工程为预防混泥土碱集料反应的Ⅱ级工程,用于工程桩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相应规范的规定(含骨料活性、水泥的碱含量等);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报告。
⑧、商品混凝土的出罐温度控制在5-28℃之间。
⑨、商品混凝土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满足采购人在混凝土供应通知单上提出的具体要求。
⑩、泵送混凝土的要求。泵送混凝土应保证混凝土泵的连续工作,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泵送间歇不宜超过15min,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混凝土浇筑不间断。
(6)、供应时间和供应方量的要求。
商品混凝土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和当天方量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m3仍按100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12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7)、质量保证期:一年。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30万㎡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备国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三级以上资质。
2、竞标响应人在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且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里。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下午16: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