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磴口100MWp光伏治沙储能竞价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市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边缘,建设100MWp光伏+5MWh储能,项目位于道勒光伏电站西南方向,距离约12公里。项目所在地年太阳辐射量可达1779.52kwh/m²,太阳能资源很丰富。
本项目本期建设100MWp,拟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35kV,建设1台100MVA主变压器,7回35kV集电线路(含一回备用)+1回35kV储能线路,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三盛公变电站220kV侧,导线型号2×JL/G1A-300/40。
本工程100MWp光伏发电容量拟配备5MWh储能系统,共由2个2.5MWh锂电池储能单元组成,可充放电1小时。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83.1208hm2。新建220kV升压站位于光伏场区的东南角,主要布置有35kV预制舱、二次预制舱、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区、主变压器、220kV设备装置区、构架、储能装置及远期预留区域等。
光伏场太阳能板按方阵布置,本期共32个方阵,均为固定式支架,其中集中式单元安装容量为3.7752MWp,共16个子阵;组串式单元安装容量为3.70656MWp,共16个子阵。光伏场区内设置检修道路,检修道路宽4m,转弯半径9m,满足运输、安装、检修、消防等要求。
本工程内含光伏项目附属设施建设,详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期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p,整个光伏区共设32个1500V逆变升压单元,包括16个集中式逆变升压单元和16个组串式逆变升压单元。
光伏区采用440Wp单晶硅双面组件,设计容量为100MWp。集中式单元安装容量为3.7752MWp,共16个子阵;组串式单元安装容量为3.70656MWp,共16个子阵,实际安装总容量119.70816MWp(安装配比1:1.1970816)。
光伏组件采用440Wp单晶硅组件,每个支架单元由2×13片组件组成,竖向13列,横向2行,电池组件竖向布置,共计10464个支架单元。方阵均采用固定式支架方案,场区南侧、东侧、西侧支架采用1.8m高支架,共计1591个,合18.201040MWp;场区中部及北侧采用1.0m高支架,共计8873个,合101.507120MWp。布置方案详见光伏场区总平面布置图。
13号~28号方阵为组串方阵,每个方阵设置一台箱变。其余为集中方阵,每个方阵设置一台箱变逆变一体机。
标段划分:
A.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资格条件相同)。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划分 |
备注 |
1 |
磴口100MWp光伏治沙储能发电项目发电场区EPC总承包工程 |
第一标段:13号~28号组串方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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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标段:集中式箱逆变器一体机方阵(1-12、29-32号方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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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本工程第一标段:包含16个组串式单元子阵(总计59.30496MWp)的单晶硅组件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集电线路、视频安防系统、交通工程、水保恢复施工和围栏、绿化、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等;
第二标段:本工程包含16个集中式单元子阵(总计60.4032MWp)的单晶硅组件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集电线路、视频安防系统、交通工程、水保恢复施工和围栏、绿化、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等;
2.2.1.2 配合进行220kV送出线路工程、对端间隔、集装箱升压站工程及通信工程相关工作,负责项目本标段场地所包含的接入发包方集控中心所需施工和调试等;
2.2.1.3 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等工作,光伏区施工完成后必须按要求完成场地平整、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并满足运维车辆日常行驶和环保、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标准;
2.2.1.4 项目光伏区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工作;
2.2.1.5 完成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质量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及竣工备案、规划和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项目场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完成项目接入发包方集控中心的调试工作;
2.2.1.6 本项目质量目标为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报价及工程质量充分考虑创优要求。
2.2.1.7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标段取得不少于2个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2.2.1.8 本项目为竞价项目,如因本标段任何原因造成2020年11月30日不能并网,每滞后一天罚款10万元,累计计算。
2.2.1.9 本项目中组件、箱变、箱逆变器一体机、组串式逆变器由发包人提供,其余所有设备均为承包方提供。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货物、材料的现场接卸、保管(含保险)、二次搬运直至竣工移交,投标时已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2.1.1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2.2.2 项目工期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磴口100MWp光伏治沙储能发电项目发电场区EPC总承包工程
计划2020年8月25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97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两个标段资格要求相同)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设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c、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完成过至少1个容量为50MWp(含)及以上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将工程主体分包的EPC业绩无效);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做书面承诺);至少具有2个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①合同业绩材料②项目经理任命书或竣工验收书);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至少连续36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30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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