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007001507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服务
|
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7-29 23:59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0-08-03 09:3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0-08-31 |
备注: |
|
area id="zgtj" rows="" cols="130" readonly="readonly" style="overflow:auto;background-attachment:fixed;background-repeat:no-repeat;border-style:solid;border-color:#FFFFFF;background-color: #fff;color: #444;outline:none;">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必须按资格后审条件内容逐项、准确的提供全部资料(资格后审过程中,将对应答人提供的资料与资格后审条件逐项核对),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应答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应答人具有经县级以上交通部门批准的一类大、中、小型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资质;有能力对奥迪、别克、大众、金杯等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保养、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3、应答人经营修理用场地≥200平方米,电动升降机≥1个,提供相应证明。
4、应答人具有现代化的维修检测设备,如在线检测、电脑检测设备等,提供相应证明。
5、应答人具备修车保养,钣金喷漆,事故救援,洗车装饰美容等服务,提供相应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项目。与需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应答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存在虚报资质、业绩造假、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等行为,将被直接取消该项目的应答资格,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 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物资制[2018]392号)规定,确定为D级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自通告日期起取消其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处理期满后自动恢复为初始注册状态。area>
|
|
序号
|
采购人
|
计划名称
|
采购范围
|
001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金...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