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6)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 生产数据治理及分析应用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 及其下属公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QT-1601 | 中国华电集团福建 生产数据治理及分析应用研究项目 | 中国华电集团福建 生产数据治理及分析应用研究项目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福建 生产数据治理及分析应用研究项目】
1.资质条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CMMI 3及以上资质、软件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具有数据治理应用分析类项目经验,近5年(2015年1月-至今)数据治理应用分析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含)。要求随业绩清单分别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经销商投标。 6.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和小规模纳税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同时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工程质量问题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4 16:00到2020-08-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4 16:00到2020-08-05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