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玛热勒苏镇卫生院及附属设施
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额敏县玛热勒苏镇卫生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项目编号:E5300000000c20001042 )招标已经由相关部门批
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额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云南新疆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额敏县玛热勒苏镇卫生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2.2项目概况:
卫生院(建筑面积:1174.1㎡,檐高:8.15m,框架结构,地上二层)
垃圾处理站(建筑面积:98.56㎡,檐高:3.75m,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值班室(建筑面积:131.44㎡,檐高:3.75m,砖混结构,地上一层)
附属工程(硬化路面1699.1㎡,消防车道路沥青路面1101.2㎡,栽植大叶白蜡14株(胸径22cm,株高7~8m)、栽植海棠10株(胸径25cm,株高7~8m),安装路灯(高压钠灯)20套,安装室外监控摄像头15台,室外给排水、消防水、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
2.3建设
2.7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公司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4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反映规模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3.5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3.7区外企业进疆承揽业务需提供进疆备案册(有效期内)或者信息报送册(2018年5月15日以后进疆建筑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07月24 日至2020年07月3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投标报名及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
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写明参加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
(疫情期间接受网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08月13 日上午10:30-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3 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3 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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