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①高压管道安装及焊接:主汽、再热和旁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汽轮机高中压旁路系统管道、汽轮机高压缸通风管道;②中低压管道安装及焊接:汽机房埋地管道;凝结水管道;闭式冷却水管道;辅助蒸汽管道;开式水管道;循环水排水管道;胶球清洗系统管道;抽汽管道;低压主汽及低压旁路管道;汽机本体疏水管道;凝汽器排气、放水系统管道;汽机房疏水系统管道;轴封管道;门杆漏气管道;真空系统有关管道;燃机发电机氢、二氧化碳系统管道;燃机冷却水管道;厂区天然气供气管道;天然气放散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性能加热器回水管道;充氮管道;定排放水管道;TCA给水管道;减温水管道;事故排油管道;锅炉补给水预处理系统管道;锅炉补给水系统管道及加药管道;凝结水除铁系统管道;循环水处理系统管道;炉内磷酸盐处理系统管道;给水、炉水加药处理管道;汽水取样系统管道;厂区管道;厂区生产给水管道;脱硝系统管道;尿素制氨系统管道;供氢站系统管道;综合泵房系统管道;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工业废排水系统管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道;工业废水零排系统管道;雨水泵房管道;原水预处理系统管道及加药管道;污废水管道;阀门操作平台安装;全厂阀门的试压及研磨等;③导汽管安装及焊接:高中低压导汽管安装及焊接;④锅炉本体管道安装:本体连通管、本体管路及其阀门;本体管路的疏水、排污管道安装;锅炉本体安全阀排汽管道及消声器安装;减温水管道安装;锅炉厂设计供货范围内的主汽、再热管道及取样、加药管道安装;高、中、低压给水管道;高、中、低压给泵冷却水管道本体油管道安装;定、连排扩容系统管道、排汽管道阀门及附件等安装;锅炉充氮系统:充氮母管,调压装置安装,配合充氮;锅炉水压试验及其临时管道的布置和拆除;脱硝系统管道安装(氨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伴热蒸汽管道、热解炉管道、格栅取样管道等)。
2)本标段安装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焊接工作(含机工具、焊材、气体均由乙方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含焊接后打磨及处理至满足金属检验工作条件;
3)其他非金属管道。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设备材料的搬运、开箱、清点、整理、转运、检验、清理等的工作;
2)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及其附件、附属装置的领退、设备材料转运接收使用保管全过程工作;
3)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等的下料、配置、安装工作(包含焊接坑开挖、降排水和防暑降温等安全防护措施);
4)阀门安装后维护及挂牌工作,管道安装施工成品保护;
5)临时封堵及拆除,穿墙封堵;
6)设计遗漏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小于等于DN80管道需穿墙或楼板的孔洞开孔及孔洞周边处理;
7)安装用吊耳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8)相应施工管道系统的清洗及水压、空压等严密性试验(以满足于设计施工方案规范及要求),包含清洗及严密性试验的临时系统(包含临时措施或临时支撑等所有管道设备安装及拆除恢复工程量,其费用已经综合在相关的永久性管道安装工程量价内,投标方不能另行计取)的安装拆除回收及恢复;
9)配合分部试运转及整套启动调试和所有的消缺的工作、以及业主强加于招标方的工作等;
10)中低压管道安装及焊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需现场加工的管道支吊架根部或部件的制作由投标方负责。穿墙套管封堵、焊材、焊机、焊钳及面罩等均由投标方自行提供并承担费用。焊材的管理按招标方项目规定进行管理,费用自理;
11)高压管道工厂化加工工作由招标方完成,非工厂化加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管道安装及焊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2)钢衬塑管道预制及焊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3)全厂阀门的试压及研磨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4)阀门操作平台制作安装工作;
15)管道装置性材料、管件阀门材料;清洗及严密性试验的临时系统设备材料;安装机械由招标方提供并全过程定额考核使用;机工具由投标方自理满足于工程需要;
16)工作范围内的管道承压试验、管道吹扫、临时管路的安装、拆除等;
17)本标段安装工作所涉及的试验临时措施的安装和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水压、气压、冲管、风压、风管漏光等试验;试验所需管道、阀门、泵类等所有材料及机工具乙方提供(冲管试验所需管道、阀门、泵类甲方提供)。
18)投标方应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检员至少各一名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移交。配合试运人员应满足招标方要求;
19)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系统消缺等工作(包括机组移交后的消缺、尾工及施工痕迹消除工作);
20)分部及整套调试的配合期间投标方现场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招标方要求。分部及整套调试期间招标方提出的配合工作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保证按时完成,否则,招标方有权扣罚合同价款中的分部及整套调试配合费用,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应予以赔偿;
21)机组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和维护工作;
22)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领用保管;
23)负责范围内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开箱、清点、整理;负责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小件物料仓库领用;
24)负责本协议范围内已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保管工作;对于由招标方提供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经投标方领用后,投标方负有保管责任;如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丢失或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25)负责本工程范围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具体区域和责任时间由招标方依据工作情况书面确定;
26)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安排专业人员值班配合调试运行,并且处理调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27)验评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
28)工程范围调整: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状况适时调整乙方承包工程范围,比如从乙方承包合同范围划出部分工作交出第三方或者甲方自行负责,费用按乙方相应合同价3倍从乙方合同价中扣减,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也不得以此作为增加费用或者延误工期的理由。
29)详细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以设计院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甲方的总协调为总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乙方承包施工。
2.3 计划工期:353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等。)
2.5甲供范围:
1)施工水电气接口:施工水电接口甲方提供,费用甲方承担;施工气体有偿使用(如有)。
2)机械供应范围: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如有),机工具乙方负责。
3)材料供应范围:甲方提供主材、其它安装所需的消耗材料、周转材料、机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机机组或类似专业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职务。
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1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2.1 招标范围:
1)①高压管道安装及焊接:主汽、再热和旁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汽轮机高中压旁路系统管道、汽轮机高压缸通风管道;②中低压管道安装及焊接:汽机房埋地管道;凝结水管道;闭式冷却水管道;辅助蒸汽管道;开式水管道;循环水排水管道;胶球清洗系统管道;抽汽管道;低压主汽及低压旁路管道;汽机本体疏水管道;凝汽器排气、放水系统管道;汽机房疏水系统管道;轴封管道;门杆漏气管道;真空系统有关管道;燃机发电机氢、二氧化碳系统管道;燃机冷却水管道;厂区天然气供气管道;天然气放散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性能加热器回水管道;充氮管道;定排放水管道;TCA给水管道;减温水管道;事故排油管道;锅炉补给水预处理系统管道;锅炉补给水系统管道及加药管道;凝结水除铁系统管道;循环水处理系统管道;炉内磷酸盐处理系统管道;给水、炉水加药处理管道;汽水取样系统管道;厂区管道;厂区生产给水管道;脱硝系统管道;尿素制氨系统管道;供氢站系统管道;综合泵房系统管道;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工业废排水系统管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道;工业废水零排系统管道;雨水泵房管道;原水预处理系统管道及加药管道;污废水管道;阀门操作平台安装;全厂阀门的试压及研磨等;③导汽管安装及焊接:高中低压导汽管安装及焊接;④锅炉本体管道安装:本体连通管、本体管路及其阀门;本体管路的疏水、排污管道安装;锅炉本体安全阀排汽管道及消声器安装;减温水管道安装;锅炉厂设计供货范围内的主汽、再热管道及取样、加药管道安装;高、中、低压给水管道;高、中、低压给泵冷却水管道本体油管道安装;定、连排扩容系统管道、排汽管道阀门及附件等安装;锅炉充氮系统:充氮母管,调压装置安装,配合充氮;锅炉水压试验及其临时管道的布置和拆除;脱硝系统管道安装(氨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伴热蒸汽管道、热解炉管道、格栅取样管道等)。
2)本标段安装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焊接工作(含机工具、焊材、气体均由乙方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含焊接后打磨及处理至满足金属检验工作条件;
3)其他非金属管道。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设备材料的搬运、开箱、清点、整理、转运、检验、清理等的工作;
2)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及其附件、附属装置的领退、设备材料转运接收使用保管全过程工作;
3)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等的下料、配置、安装工作(包含焊接坑开挖、降排水和防暑降温等安全防护措施);
4)阀门安装后维护及挂牌工作,管道安装施工成品保护;
5)临时封堵及拆除,穿墙封堵;
6)设计遗漏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小于等于DN80管道需穿墙或楼板的孔洞开孔及孔洞周边处理;
7)安装用吊耳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8)相应施工管道系统的清洗及水压、空压等严密性试验(以满足于设计施工方案规范及要求),包含清洗及严密性试验的临时系统(包含临时措施或临时支撑等所有管道设备安装及拆除恢复工程量,其费用已经综合在相关的永久性管道安装工程量价内,投标方不能另行计取)的安装拆除回收及恢复;
9)配合分部试运转及整套启动调试和所有的消缺的工作、以及业主强加于招标方的工作等;
10)中低压管道安装及焊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需现场加工的管道支吊架根部或部件的制作由投标方负责。穿墙套管封堵、焊材、焊机、焊钳及面罩等均由投标方自行提供并承担费用。焊材的管理按招标方项目规定进行管理,费用自理;
11)高压管道工厂化加工工作由招标方完成,非工厂化加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管道安装及焊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2)钢衬塑管道预制及焊接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3)全厂阀门的试压及研磨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4)阀门操作平台制作安装工作;
15)管道装置性材料、管件阀门材料;清洗及严密性试验的临时系统设备材料;安装机械由招标方提供并全过程定额考核使用;机工具由投标方自理满足于工程需要;
16)工作范围内的管道承压试验、管道吹扫、临时管路的安装、拆除等;
17)本标段安装工作所涉及的试验临时措施的安装和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水压、气压、冲管、风压、风管漏光等试验;试验所需管道、阀门、泵类等所有材料及机工具乙方提供(冲管试验所需管道、阀门、泵类甲方提供)。
18)投标方应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检员至少各一名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移交。配合试运人员应满足招标方要求;
19)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系统消缺等工作(包括机组移交后的消缺、尾工及施工痕迹消除工作);
20)分部及整套调试的配合期间投标方现场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招标方要求。分部及整套调试期间招标方提出的配合工作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保证按时完成,否则,招标方有权扣罚合同价款中的分部及整套调试配合费用,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应予以赔偿;
21)机组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和维护工作;
22)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领用保管;
23)负责范围内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开箱、清点、整理;负责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小件物料仓库领用;
24)负责本协议范围内已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保管工作;对于由招标方提供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经投标方领用后,投标方负有保管责任;如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丢失或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25)负责本工程范围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具体区域和责任时间由招标方依据工作情况书面确定;
26)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安排专业人员值班配合调试运行,并且处理调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27)验评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
28)工程范围调整: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状况适时调整乙方承包工程范围,比如从乙方承包合同范围划出部分工作交出第三方或者甲方自行负责,费用按乙方相应合同价3倍从乙方合同价中扣减,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也不得以此作为增加费用或者延误工期的理由。
29)详细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以设计院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甲方的总协调为总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乙方承包施工。
2.3 计划工期:353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等。)
2.5甲供范围:
1)施工水电气接口:施工水电接口甲方提供,费用甲方承担;施工气体有偿使用(如有)。
2)机械供应范围: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如有),机工具乙方负责。
3)材料供应范围:甲方提供主材、其它安装所需的消耗材料、周转材料、机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机机组或类似专业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职务。
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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