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1)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岭县光照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位于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规划装机容量300MW,总占地面积约9200亩。项目同期配套建设一座500kV升压站(通过1回500kV线路接入光照水电厂侧)。
(2)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镇宁县董箐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规划装机容量150MW,总占地面积约 5161亩。项目同期配套建设一座500kV升压站(通过1回500kV线路接入董箐水电厂侧)。
(3)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岭县马马崖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位于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规划装机容量300MW,总占地面积约9163.51 亩。项目同期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马马崖水电厂侧)。
2、范围:三个项目分别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招标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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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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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光照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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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董箐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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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马马崖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0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关岭县光照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安装与供应,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团队具有500kV变电站或500kV输电线路设计或安装项目经历,同时具有50MW及以上地面集中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经历。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外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且确保该项目经理无兼职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简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社会信誉良好。
7.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副经理、总工或副总工的经历,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需提供项目总工简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社会信誉良好。
8.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项目副经理中设置1名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专管承包人所辖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副经理经历。
9.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10.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5)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件;(11)已被列入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若母公司中标,不得转包给下属子公司。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15.投标方应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项目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前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实质性不响应。
【镇宁县董箐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安装与供应,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团队具有500kV变电站或500kV输电线路设计或安装项目经历,同时具有50MW及以上地面集中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经历。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外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且确保该项目经理无兼职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简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社会信誉良好。
7.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副经理、总工或副总工的经历,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需提供项目总工简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社会信誉良好。
8.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项目副经理中设置1名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专管承包人所辖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副经理经历。
9.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10.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5)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件;(11)已被列入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若母公司中标,不得转包给下属子公司。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15.投标方应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项目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前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实质性不响应。
【关岭县马马崖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安装与供应,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团队具有220kV变电站或220kV输电线路设计或安装项目经历,同时具有100MW及以上地面集中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经历。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外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且确保该项目经理无兼职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简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社会信誉良好。
7.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副经理、总工或副总工的经历,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需提供项目总工简历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社会信誉良好。
8.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项目副经理中设置1名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专管承包人所辖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副经理经历。
9.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10.拟派驻现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5)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件;(11)已被列入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若母公司中标,不得转包给下属子公司。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15.投标方应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项目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前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实质性不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0 16:48到2020-07-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0 16:48到2020-07-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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