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10/007-2019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G345凤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玄武岩碎石材料,材料使用人为G345凤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G345凤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凤阳县北部地区,总体呈东西走向。项目起于凤阳县与明光市行政分界处石门山林场(项目起点桩号K3+880),利用现状307道路走廊带东接明光段老路,自东向西经小溪河镇、大溪河镇、板桥镇、临淮关镇、府城镇等地,终点利用凤阳城区现状凤翔大道接蚌埠市东海大道(项目起点桩号K46+463),路线全长42.583公里。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道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内容。
2、招标范围:本工程用玄武岩碎石。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玄武岩碎石 | 0-4mm | 17500 |
2 | 玄武岩碎石 | 4-6mm | 15000 |
3 | 玄武岩碎石 | 6-10mm | 17500 |
4 | 玄武岩碎石 | 10-15mm | 20000 |
4、交货时间:2020年08月-相关工程完工
5、交货当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2)压碎值≤26%,针片状含量≤12%,软石含量≤3%,密度>2.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碎石加工生产或销售,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碎石加工生产或销售,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需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20年7月31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授权函、公司资质证明等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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