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17年度农业生产用电安装及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 > > >招标公告 > > > > > > >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 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 〕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 >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 > > > > > > > > > > >附件二: > >承 诺 书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参加 投标工作,将积极响应贵单位提出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的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办理办理高低压工程报验、停电、送电、验收等手续及工期延误自愿按合同条款接受处罚; >2、承诺负责项目用地协调工作; >3、承诺负责协调市政、农林、水务等部门,办理道路开挖、绿化迁移、排水接驳等事项;承诺施工临时占用地及施工道路的青苗赔偿。 >4、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我司严格控制工程工期,确保工程在业主通知或监理开工令的日期开始计算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非建设业主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自愿接受项目法人扣减合同金额的0.5%,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20%。工期每超出一天,自愿接受建设业主作扣减合同金额的0.5%的罚款,最高罚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如延误一个月,则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3天内自动退场。同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作延期扣减罚款后,按实结算。建设业主因故书面通知而延缓施工进度的,则承包商可顺延工期。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