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坪山区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ZZ2020-QC0104
2、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无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坪山区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 项 | 1 | 详见附件内容 | 无 |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即最长可续签两次。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 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