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混合蓄能
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250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1条约18km220kV送出线路。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赞皇县许亭乡、张楞乡、西龙门乡一带,施工分为3个标段,A标段位于南潘村、北潘村周边,装机容量87.5MWp和一座220kV升压站,B标段位于田村、都户村周边,装机容量87.5MWp,C标段位于三阵村、陈旗庄周边,装机容量75MWp。计划2020年8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并网发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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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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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施工A标段(北潘87.5MWp)工程 |
工程施工准备、87.5MW光伏场区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及竣工、并网检测、投产验收、档案专项验收、达标验收,直至保证期满后通过最终验收全过程等所有工作。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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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施工B标段(田村87.5MWp)工程 |
工程施工准备、87.5MWp光伏场区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及竣工投产验收、档案专项验收、达标验收,直至保证期满后通过最终验收全过程等所有工作。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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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施工C标段(三阵75MWp)工程 |
工程施工准备、75MWp光伏场区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及竣工、投产验收、档案专项验收、达标验收,直至保证期满后通过最终验收全过程等所有工作。 |
2000 |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不会被同时授予一个以上的标段,具体授予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施工A标段(北潘87.5MWp)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三年(2017-2019年,如因疫情原因未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6-2018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5.业绩: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至少具有3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并具有一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公司D级供应商名单。
【主体施工B标段(田村87.5MWp)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三年(2017-2019年,如因疫情原因未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6-2018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5.业绩: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至少具有3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公司D级供应商名单。
【主体施工C标段(三阵75MWp)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三年(2017-2019年,如因疫情原因未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6-2018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5.业绩: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至少具有3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公司D级供应商名单。
【所有标段】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15 17:30到2020-07-22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15 17:30到2020-07-22 17:3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