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
发 包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格尔木太阳能发电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格尔木光伏电站SVC换型设计及改造项目、一期Ⅱ区及Ⅲ区环网柜换型改造项目机电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黄河水电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SVC无功补偿装置及一期35kV环网柜改造项目的机电安装部分。格尔木光伏电站已建设1座330kV升压站,3台主变 ,通过1回330kV线路送出,每台主变低压侧设1段35kV单母线,其中150MVA主变35kV侧母线原分别设2套容量为32.5MVar和18.75MVar的 SVC型无功补偿装置,240MVA主变35kV侧母线原设2套25MVar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电站光伏子阵经35kV环网柜汇集后通过1条35kV电缆接入升压站330kV主变低压侧35kV母线,每台环网柜采用4进1出接线方式,全站共设置8台35kV环网柜。
本期工程包括2套22.5Mvar SVG装置的安装、调试、35kV电缆的敷设,2面无功补偿装置35kV开关柜内二次接线改造,原有1套32.5MVar 和1套18.75MVar SVC的拆除,新安装设备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讯调试。4座预装式35kV开关站的安装调试,35kV电缆敷设,对应35kV开关保护装置改造、调试,预装式35kV开关站厂用电系统安装、调试,35kV预装式开关站至330kV升压站通信线路建设,新安装设备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讯调试。
1.2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
本招标文件范围内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车、场内二次运输、保管、清扫、安装、调试、试验、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方的全部工作,还应参加发包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相关设备的出厂验收和设计联络会等工作。主要包括:
35kV预装式开关站机电安装
a)4座35kV预装式开关站舱体安装,舱内设备调试、试验;
b)35kV高压电气设备调试、试验;
c)厂用变调试、试验;
d)0.4kV厂用电系统调试、试验;
e)35kV预装式开关站内保护、通讯等二次设备的调试、试验;
f)升压站内新增通讯设备的安装、调试;
g)4套35kV环网柜拆除;
330kV升压站SVG机电安装
a)2套SVG设备安装、调试、试验;
b)SVG协调控制器安装并调试;
c)新增二次屏柜的安装、调试、试验;
d)对应35kV开关柜内二次接线改造及调试;
e)新增设备的保护、通讯等二次设备调试、试验;
f)2套SVC 设备拆除;
所有新增电缆、光缆的敷设,电缆头制作及安装试验。
其他
a)接地安装、接地电阻测定工程。
b)与本次改造相关照明、消防等系统接入现有相关系统联调、改造。
c)电缆防火安装工程,所有 电
缆、光缆的标识牌制作、挂设工作。
d)完成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除甲供设备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
包人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栏。
e)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内由承包方提供的工程资料。
f)参加发包方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
g)完成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到货验收、二次运输、保管及装卸。
h)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设备
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处理、交接验收,直至移交给发包方的全部工作。
i)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设备供货方技术人员进行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
各设备间连接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
j)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所需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由
承包方自行解决。
k)竣工图绘制、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
l)承包方应负责本工程所需的电缆支架及其配件 的采购及
装配和安装工作:
m)承包方应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所有新安装及其相关设备的调试及
试验工作,调试及试验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备安装价中,不单独列项;承包方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的要求完成设备的所有交接试验项目,不单独列项。
1.2.1工作界面
与330kV升压站内现有设备的工作范围界定:
a)35kV支路以接入升压站35kV充气柜下桩头为界限,完成相应二次装置改造。
b)完成本次通信系统接入33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与6kV站用电外来电源线路的工作范围界定:
a)以最近6kV外来电源水泥杆“T”接点为界限,承包方负责电缆的接引、平担支架、避雷器、跌落保险等安装及固定工作。
与阵列区35kV集电线路的工作范围界定:
a)以现有35kV集电线路终端头 为界限,承包方负责电缆的接引及固定工作。
1.2.2实施
1.2.3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1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
具体要求:
1.SVG机电安装施工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10月10日,工期长度控制在30个日历天内;
2.环网柜机电安装项目分阶段实施,两阶段有5-6月的跨度:
第一阶段实施4台改造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0年9月10日 -2020年10月5日,阶段工期长度控制在25个日历天内。
第二阶段实施4台改造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1年6月20日-2021年7月15日,工期长度控制在25个日历天内。
1.3资金来源
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如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拟委托企业的证书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允许试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具有光伏或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两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 至少2个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高压开关柜或无功补偿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的业绩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黄河东路盐三巷三号青海黄河新能源维检公司综合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0: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
1.10其它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0.1、1.10.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