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 排风系统空气净化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 排风系统空气净化设备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排风系统空气净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20090791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排风系统空气净化设备1套,明细见附表。
2.2、交货
*2.3、交货期:2020年9月30日前交货。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
3.3投标人近三年来应具有类似投标货物供应和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的类似投标货物供应及服务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及签字页)。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