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用耗材项目(0809-2041GZG1161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耗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00-202006-100408-0067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4,085,159.06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4,085,159.0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 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文件编号:0809-2041GZG11611 (2)品目类别:A032030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3)项目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位 供货期 最高限价 1 心脏修补类医用耗材 1 批 一年 人民币24,085,159.06元 2 常规检验医用耗材 1 批 3 低值医用耗材 1 批 4 起搏消融医用耗材 1 批 5 生化/免疫类检验耗材 1 批 6 心内介入医用耗材 1 批 7 常规高值医用耗材 1 批 8 医用外周介入耗材 1 批 9 医用外周介入支架 1 批 注: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采购预算报出总下浮率,如有缺漏或不符合报价下浮率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注:投标人只需对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报出总下浮率,无需对本项目分项内容的各品种耗材单独报下浮率。) 4.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2)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部分标的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
④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已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或备案,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 2)投标人具备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配送资质(提供系统操作界面截屏等证明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