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高青县供电公司2020年6个供电所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招标范围: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高青县供电公司2020年6个供电所电采暖设备采购,产品验收合格交付最终客户使用,直至产品质保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在近年内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设备销售项目经验。
3.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 被责令停业的;
3.8.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8.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8.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4、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在 、 上同步发布。
7、
代理机构: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