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109国道改扩建两侧提灌站和渠道改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109国道改扩建两侧提灌站和渠道改线工程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20】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公路专项资金筹措,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招标内容:乐都区109国道改扩建两侧提灌站和渠道改线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一:JX-zb20015
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2月09日
建设内容:
阿兰渠 1825m。其中:下街村 50m、马趟村 90m、阿东村 880m 、阿西村 645m、上窑洞村 160m。阿兰渠主干渠分水口 40 座、车桥 13 座。
西沟渠主干渠 55m、排洪渠 535m、沉砂池 1 座、提灌站 1 座、半圆形钢板渡槽 5 座 、上窑洞村 1 座 510m、跨公路钢管渡槽 1 座长度为 71m、提灌站压力钢管 600m 、姜湾村隧洞 1 座长 405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