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楚星能源发展 特殊消防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2010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楚星能源发展 特殊消防外委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为2×150MW超高压参数、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消防系统由中南电力设计院负责总包,于2015年6月通过兵团消防局的设计审查。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特殊消防维护,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六大特殊消防控制区域的消防专业控制(消防主机及六大分机及附属设备)、报警(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声光报警器、火灾探测器、感温电缆等及附属设备)、指示(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标识(消防系统各设备标识牌)、电源(主机及分机电源、消防电气设备箱电源)、通讯(消防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阀组、湿式报警阀组、水幕喷头等设备的维护、检修及定期试验。
(3)泡沫灭火系统维护、检修、定期试验及泡沫剂的填装。
(4)综合办公楼排烟风机及排烟风阀的日常维护、检修及联动性试验,其他各区域内排烟风阀及排烟风机日常维护、检修及联动性试验。
(5)各区域消防感温电缆的敷设、更换及测试。(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2 界限划分
控制系统电源以消防电气设备电源开关开关进线(不含)为界,进线(不含)到消防电气设备(包含电气设备后续设备)为维护范围;自动喷水系统以雨淋报警阀组(含)或湿式报警阀组(含)为界,报警阀组之后设备(不包水系统主管及支管)为维护范围;泡沫灭火系统以消防水进入消防泡沫间为界,泡沫消防间内设备(不含DN50以上管道及阀门)为维护范围;消防指示及应急照明以设备电源线进线(不含)为界,进线之后设备为维护范围。
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按照《楚星能源发展 特殊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2.3 维保服务时间
维保服务时间为3年,计划从2020年7月29日-2023年7月28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服务地点
新疆博州第五师 89 团园艺三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相关内容。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火电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绩(含已完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应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9时整至2020年7月17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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