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园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南湖公园进行综合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
2.3招标项目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湖区域景观提升改造,提升改造用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跑道、步行道、护坡、护栏、亲水平台、观景平台、小桥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1月15日 计划总工期:9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材料员 、机械员 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 六个月 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附项目班子成员 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纳税凭证原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近三年 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5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 3.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 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酒泉市投标企业由各县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即可,无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盖章;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时,由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即可。疫情防控期间,该证明材料根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规定获取。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酒泉市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登记 5.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 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 凡通过上述投标申请登记者,须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投标人 须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 、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截图、2017年-2019年审计报告、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社保凭证和纳税凭证、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同类已完成工程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上述资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按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 进行资格确认,未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并提供原件核对。注:省内企业投标单位递交备案表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省外企业投标单位递交备案表人员在出示健康码“绿码”的同时还须有近三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
6.2《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 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处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通过“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 官网进“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 网-办事指南-酒泉市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4开标系统网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