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 腻子粉、涂料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 7 月 8 日至2020年 7 月 15 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1 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 腻子粉、涂料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家 2年
1.采购编号:0835-200FH4500111C1
2.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服务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登记并
2、特殊要求:
(1)供应商具备采购内容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分销商;若为代理经销商/分销商的,须提供厂家出具或颁发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7.
c)发售标书
d)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非法定代表人前来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7 月 29 日上午09:00—09:30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29 日上午09:30
10.投标及开标
1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14点”要求提交。
13.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4.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公告将在以下媒体发布:
a)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login)
b)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 /www/index.jsp)
各公示公告在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