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FD-SB202015D)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本公告 “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7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场址距离长乐海岸线32~40km处,水深39~44m,总装机容量300MW。风电场采用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陆上集控中心方案,配套建设1座海上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
2.2 招标范围
1套完整的海上风电场风功率预测系统(含测风激光雷达(自动气象站))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
2.3 交货时间和
交货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厂商(集成供应商);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风功率预测系统近5年至少具有一个海上风电场供货及良好的运行业绩(应提供供货合同及业主投运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5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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