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具体见第五章):
2.1.1九江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台机组,三期工程2×350MW机组,四期工程1×660MW机组,全厂总装机容量为1360MW。本次招标的生产区保洁服务区域为三期、四期工程3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等全部生产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工作,不包括燃料储运系统建筑物、输煤设备区域和四期脱硫区域的保洁服务。
2.1.2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区占地面积32hm2,道路和广场面积3.86h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0.33hm2。
2.1.3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建构筑总体布置:扩建端朝东,露天煤场在厂区北面,圆形干煤棚布置在四期主厂房东侧。升压站与主厂房呈二列式布置,冷却塔布置在四期升压站东侧,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和建筑均围绕主体建筑布局。
2.1.4三四期生产区自然地坪标高为26.80m,生产区道路标高为26.60m,建筑物零米地面标高为27.12m,均为黄海高程。
2.1.5厂区竖向布置均为西高东低,厂区及道路雨排水系统由北向南汇集,通过主雨水管道向东至琵琶湖排放。三期雨水管道采用钢筋砼排水管,钢筋砼和砖砌雨水检查井,四期雨排水管采用钢筋砼管和HDPE管,钢筋砼和砖砌雨水检查井。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三期、四期工程3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等全部生产区域、辅助生产区域及附属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以及区域内生产建构筑物内外的卫生保洁服务,在役一二期生产区域及建筑物的保洁服务,储运区场院和道路、一二期在役生产区域、道路及排水设施,场院环境等的日常卫生保洁服务等;总服务期30个月;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85人;服务地点为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及生产辅助区域。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至少具有两项国内电厂保洁维护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0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