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投标人、企业法人及
9.
招 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