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新华招标 受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委托,拟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HTC-FW-2020-0609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比例:100%;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本次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各类辅料等。
2、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1459300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0%。
4、配送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7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配送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8、采购项目品目编码:C99。
9、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 投标人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