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冶德贤华府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9P04A
1. 招标条件
石家庄中冶德贤华府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家庄中冶名盛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 石家庄新华区赵佗路以南,新苑路以北,中华大街以东,兴北街以西。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石家庄中冶德贤华府项目门窗工程一标段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石家庄中冶德贤华府位于赵佗路以南,新苑路以北,中华大街以东,兴北街以西。建筑面积312346.24㎡,地上224521.04㎡、地下84800㎡。项目由15栋住宅楼(含保障房)、2栋独立商业、附属商业、幼儿园、地下车库、配套工程组成,住宅楼地下2层、地上17~26层,商业地上2层,车库地下1层。 合同估算价:1661.02(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 2) 图纸所示范围内工程:【1-8#住宅楼含保障房(不含附属商业及1-3层幕墙部分门窗)、18#幼儿园】(包括铝合金窗、塑钢窗、铝合金门、耐火窗、铝合金防雨百叶窗、附框、五金附件、限位器、纱扇等设计深化及制作安装);招标图纸注明的所有门窗图纸二次深化设计,盖出图章并负责通过图纸审查、材料生产加工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控制线,含四周封堵(聚氨酯发泡)、避雷、打胶、成品保护、竣工验收、保洁等工程项目,含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各种检验试验(原材料进场取样送检、门窗物理性能检测、节能检测、淋水试验等)、脚手架或吊篮、安全网等各种施工措施、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各种抢工措施,售后维保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工作内容。 3) 实体样板制作、安装、整改、拆除,现场淋水及气密性试验。提供整套竣工资料,配合节能资料核查,节能验收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验收及竣工验收。 4) 中标人需依据招标图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5) 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图纸深化、供货、加工、安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以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6) 投标人须在中标后10日内出具工程全部深化方案及图纸,合同范围内门窗深化设计图纸(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 7) 门窗防雷系统,及与防雷接地预留点的有效连接,由分包人负责。 8) 负责进场材料的保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需粘贴保护膜)至竣工备案并移交户内精装修,在项目交付前,分包人负责对铝型材进行修复及不可修复性划痕的玻璃进行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成品保护不到位处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9) 铝型材表面涂层颜色以业主及设计师确认为准,价格不做调整。 10) 部分型材断面需要新开模具,投标方应对生产厂商进行了解,投标时视为已经考虑开模费用。 11) 分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24小时以内的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12) 分包人需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13) 分包人需配合发包人要求,根据样板房施工及开放节点要求,提前施工样板房楼层及销售展示中心的门窗,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14) 分包人须提前对现场结构进行复核,如因分包人未复核直接下料加工导致废料及延误工期,或为抢工期强行安装导致工程外观效果、功能、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5.1)中标单位须在耐火窗制作加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整窗检验、试验报告和防火玻璃的检验、试验报告。现场使用的耐火窗必须与报告中的实验窗使用相同的材质,相同的加工工艺工法等,并须确保检验、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因检验、试验报告不合格及本分包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5) 招标范围内工程均须先做实体样板由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所发生费用不予增加工程量。样板施工、整改及拆除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后期不予追加。 16) 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安装施工方应自行对全部外门窗 (100%)进行渗漏水检验,淋水试验按照国家规范《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统一技术标准进行。具体指标详见技术说明。 17)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所有措施不予以增加工程量。 18) 中标单位具有协助发包人对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须就门窗工程施工上的问题同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相关部门验收的顺利通过。 19) 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以及图纸与资料虽未标明但为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使用所必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20) 发包人有权对上述施工范围做出调整,不论增减以及增减数量多少,分包人都须无条件接受。 21) 以上所有招标范围设计深化方案和图纸及材料样板须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 22.1)招标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除满足国标外,尚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不限于: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DB139(J)185-2015;河北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DB13(J)114-2013;冀建科〔2017〕13号-关于加强全省建筑节能门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专业分包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踏勘现场及仔细阅读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并完全了解本专业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此外分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本专业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扬尘控制、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发放的建筑门窗行业资格证书壹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按本公告特别通知执行 (详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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